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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方案 |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体系更加健全

发布日期:2023-12-30 08:53信息来源:中国妇女报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日前,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6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安全防护水平显著加强,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氛围更加浓厚,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

 《方案》明确,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关注重点,对有需要的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走访中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需求,对于发现有心理、行为异常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导、协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干预措施。相关部门可以动员其亲属、邻居以及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开展一对一帮扶,有条件的地方可链接社会工作者等开展心理辅导,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

 《方案》强调,实施监护提质行动。要强化监护职责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教育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儿童合法权益时,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训诫,并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方案》指出,实施精准帮扶行动。要开展生活关爱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各地团委要持续深化“情暖童心”共青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大力实施“童心港湾”、红领巾学堂项目,发动青年志愿者开展儿童生活关爱服务;各地妇联要组织引导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等,深化开展“爱心妈妈”关爱服务活动,打造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品牌。要开展源头帮扶服务,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就业岗位和机会,加强职业培训;加大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职业培训力度,积极向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方面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就近就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