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庭领域工作,把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儿童工作分别从原组织宣传部、妇女和儿童发展部中剥离出来,组建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的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五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参与市“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制定实施家庭和儿童相关政策和法规草案;开展困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关爱帮扶工作,实施“春蕾计划”;负责儿童活动阵地工作;参与推进儿童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负责人:江晟;联系电话:0559—231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