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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有奖活动正式启动!单张最高奖800元,参与步骤→

发布日期:2026-02-11 08:24信息来源:黄山日报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山迎客·开票有奖”

今天(2026年2月10日)

正式启动

作为全国50个试点城市之一

本次试点

黄山市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9000万元

市民中奖几率↑↑↑



如何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参与本次有奖发票活动的范围为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向在黄山市登记注册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并取得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简称数电发票,本活动仅数电发票参与)。

发票开具时间须符合当期活动时间范围,发票抬头(购买方)必须填写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

特别说明:以下情形发票不参与抽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或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发票;

2.销售方为非黄山市登记注册经营主体的发票;

3.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状态为“红冲”、票面有“收购”字样,以及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个人消费者怎么参加抽奖?







个人消费者在消费付款后,向经营主体索取符合票面金额要求的数电发票,选择以下渠道完成实名认证,按要求上传发票信息并经系统智能核验通过后,即可参与抽奖活动。

1.线下扫码参与:扫描“黄山有奖发票”活动专用二维码,进入活动页面提交发票信息核验参与;

2.线上平台搜索参与:在支付宝、建行生活、黄山一卡通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春节后陆续增加抖音、同程、微信、银联等)搜索“黄山有奖发票”,点击活动入口跳转官方接口上传发票核验参与。

同一发票在全渠道所有抽奖平台只能上传一次;

同一实名认证消费者单日最多上传5张发票,单月最多上传30张发票。





有哪些奖项?







本次活动设置即时抽奖+定期开奖双重抽奖模式,总奖池9000万元,奖项设置结合消费旺季动态调整,让更多消费者享受中奖福利,定期开奖过程由公证机构全程公证,结果对外公开公告。

1.即时抽奖:自2026年2月10日起,消费者上传的发票核验通过后,即可抽奖,有机会获得10-100元额度不等的实时红包奖励。

2.定期开奖:共分5期,每期设置固定奖池,设置800元、600元、400元、200元四个等次奖项。每期活动时间及开奖安排为:

第一期:2月10日—2月28日,3月中旬开奖;

第二期:3月1日—3月31日,4月中旬开奖;

第三期:4月1日—4月30日,5月中旬开奖;

第四期:5月1日—5月31日,6月中旬开奖;

第五期:6月1日—6月30日,7月中旬开奖。

温馨提示:后续各期奖项具体细节将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以当期活动公告为准。一张符合要求的消费发票可参与即时抽奖+对应档期定期开奖双重抽奖机会,参与福利拉满。





奖金如何兑现?







1.即时开奖:中奖奖金以现金、红包形式实时发放至消费者个人账户,实现“消费即抽、中奖即得”;

2.定期开奖:抽奖结果将通过活动平台及“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小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奖金以现金、红包形式在开奖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消费者个人账户。

不予兑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2.兑奖时开票商户已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已注销的发票;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4.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不予兑奖情形的发票。




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怎么办?







依法开具发票是每一位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开展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必须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以“试营业”“系统升级”“发票已开完”或“团购、打折”为由拒开发票的行为,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消费者在消费后遇到商家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保存证据:保留好购物小票、支付记录、收据或现场录音等;

2.协商沟通:主动与商家协商,明确告知商家其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友好沟通解决;

3.官方举报: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进行举报,举报时请尽量提供商家名称、地址、消费时间、金额和有效证据。

对拒不履行开票义务的商家,税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本次活动覆盖春节、春季旅游旺季、五一黄金周、暑期等黄山消费关键节点。欢迎广大市民和来黄游客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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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黄山市商务局、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税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