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新“两纲”解读丨新发展阶段妇女权益保障的新纲领

发布日期:2021-11-16 08:56信息来源:中国妇女报 责任编辑:林建军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新发展阶段妇女权益保障的新纲领

——解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
林建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国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单行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国家层面和31个省(区、市)均建立了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男女平等理念深入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各环节。各部门保障妇女权益的措施手段更加严密,全社会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相关目标顺利完成,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新时代,妇女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保障妇女权益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为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妇女与法律”作为重要领域,顺应国内国际新形势,紧密结合中国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实际,依据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相衔接,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公约,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法律运行各环节,提出了9项主要目标和12项策略措施,对今后十年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做出了规划。新妇纲的“妇女与法律”领域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指导性,突出把握了如下三方面问题:


一、突出把握了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


突出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的统领作用,将“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作为首要目标。宪法在国家法秩序中具有内容的根本性和效力的最高性,对所有法律法规起到价值基石和法秩序统一的规范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确立了男女平等宪法原则。这一原则既是我国未来十年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指引,也是“妇女与法律”领域其他各项目标和策略措施的编制准则,起到价值辐射的统领作用。新妇纲的所有目标和策略措施均应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确保男女平等的国家意志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从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纲要体系。


二、突出把握了解决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重点问题


新妇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重点难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目标和举措。现实中,家庭暴力、性骚扰以及拐卖、性侵害妇女等恶行仍时有发生,利用网络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仍然存在,部分妇女家庭权利的实现面临困境。新妇纲中的5项目标及其策略措施对此作出专门回应。一是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部分法律规范有待细化,实施力度有待加强。新妇纲推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等规范,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并强化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各主体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加大接处警等工作的执行力度,依法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施暴人特别是重大恶性案件的施暴人。二是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以婚姻介绍为名涉外拐卖犯罪增多,办案难度增大;性侵害妇女案件频发,为及时认定处理提出挑战。新妇纲推动建立健全专业化工作机制,完善拐卖案件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性侵害案件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的机制;建立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三是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近年来,各类性骚扰丑闻屡屡曝光,社会影响恶劣,引发社会关切。新妇纲新增了防治性骚扰的目标,并提出完善立法、宣传教育、健全机制、畅通救济渠道等方面的策略措施。针对责任主体模糊、防治手段不健全等问题,强调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四是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极大便利了人类生活,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违法犯罪呈高发态势,而相关立法存在时间差、空白区。为抓紧补齐法律短板,新妇纲新增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目标,明确规范网络内容,治理网络平台,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络监管,提高妇女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五是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的处理权。家庭关系是反映妇女地位的基本法律关系。新妇纲针对男方在家庭中多处于支配地位的现实,强调保障妇女与男性平等享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知情权,保障离婚妇女依法获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权益,为处于弱势境地的离婚妇女提供必要离婚救济。


三、突出把握了妇女自身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


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不仅是制度和技术的现代化,根本上是人的现代化。以法治知识、法治观念、法治能力、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法治素质是人的现代化的重要题中之义。新妇纲高度重视妇女自身法治素养的提升,推动妇女自身的法治素养适应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步伐,与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同步,充分发挥妇女群体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为此,新妇纲特别将“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作为重要目标加以强调,旨在培养妇女尊崇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提高妇女的法治素养,尊法应置于首位,只有内心认同法律、尊崇法律、信赖法律,才能行为遵守法律、践行法律。当然,法律素养的提升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并非自然而然发生,而是一个建设性的过程,需要长期的培树引导。新妇纲为此强调国家深入开展面向妇女的普法活动、法律咨询等服务,同时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使妇女在参与各类法治实践的过程中感受法律、学习法律,养成守法习惯,提高法治素养。